号: 003139067/202407-00113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1:58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阅读次数: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4年共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44.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4.25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25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4.2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元。

项目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旅游类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586号)。

项目内容:共计44.25万元,其中:①黄山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迎客松日记》10万元;②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求职》10万元;③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5万元;④黄山市徽胜黄梅戏剧有限公司-操美蓉1万元;⑤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特别超市》2万元;⑥2024年“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送戏特别活动10万元;⑦2023年最美“四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补助经费6.25万元(其中4万指标调剂至屯溪区,2.25万指标调剂至黄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