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11-00093 信息分类: 备灾管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预警〔2024〕2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森林火险防范提示2024年第22号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7:04 信息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概要:气象预报,未来4天我市气温逐步回升,12-16日全市最高气温在24℃以上,其中14-15日最高气温达27~29℃,经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期间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

防范要求:

1.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各县(区)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高温大风时段气象监测和形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并直达基层一线。

2.落实防控举措。各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员和各风景管理区以及各类检查卡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进山入林巡护、进村入户宣传和进山火源检查管控力度,严禁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3.强化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各地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审批单位要按照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各项野外用火安全。加强对审批后的野外用火的监管力度,要指导、督促用火单位或个人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措施。森林高火险期内停止野外用火审批,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严禁违规审批野外用火。

4.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各级专业、半专业队伍确保全员在岗在位,刚性落实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对卫星遥感热点、视频监控火情情况,各级核实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