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皖应急党〔2024]34号中要求,优化改进创建示范活动,严格执行《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控新增、减少存量,未履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得开展,故暂停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