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黄山泊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黄市监妆罚〔2024〕2号 |
黄山泊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案 |
黄山泊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41000MA8QGRXP04 |
张桃俊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以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小瓶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各12瓶; 2、罚款1.2万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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