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出台(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2017年9月,黄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黄山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职业培训、载体建设、激励措施、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拿出真金白银招才引智,打造“养人用人”的技能人才发展环境,着力培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截至目前,我市技能人才总量增至17.3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86万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制造业发展,打造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
《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体考虑:为确保《实施意见》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我们在研究制定中总体上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将财政配套资金“用在刀刃上”,直补企业和个人。一方面支持和规范职业培训市场发展,健全“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的培训体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汽车电子、生命健康、徽州古建等新兴产业,支持企业等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财政资金直补企业。一方面聚焦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财政资金直补个人。
二是政企校协同,统筹做好招才引才育才。落实“迎客松英才计划”,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研修,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健全中国特色学徒制,校企合作培养中、高级技工。依托企业、院校实施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按规定给予项目建设补助。
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给予人才相应待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选拔制度,培养“学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实施技能评价提质扩面行动,鼓励大型国企、百强民企带头开展技术工人考核评价,与薪酬待遇挂钩,发挥示范作用。广泛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技能人才、营造社会氛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贯彻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4月28日:书面征求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吸收采纳6条。
5月8日至6月9日: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将征求意见稿文本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7月1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定,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7月16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黄山市贯彻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
8月13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8月29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9月20日:经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0月15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黄政[2024]58号)。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5年底,全市技能人才结构更加合理,高技能人才占比不断提高。
全市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参加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技能人才1万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3000人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1/3。
五、主要内容
一是着力解决职业培训精准性的问题。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汽车电子、生命健康、徽州古建等新兴产业,支持企业等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财政资金直补企业。聚焦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财政资金直补个人。
二是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大而不强的问题。在鼓励有产业和人口基础的市县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同时,鼓励企业特别是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给予税收、购买服务以及用地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围绕我市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大黄山人才新高地建设。
三是着力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研修,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健全中国特色学徒制,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学校等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四是着力解决技术工人待遇不高的问题。从政府层面发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另一方面,从企业层面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区县为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发放一定的岗位补助或其他补助。
五是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不足的问题。支持企业、院校、园区等申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按规定给予项目建设补助。
企业支持政策清单
政策 条款 |
政策明细 |
咨询机关及 联系方式 |
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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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持和规范职业培训市场发展。 |
支持所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推动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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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
鼓励企业特别是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按规定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
市教育局 (0559-251063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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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 |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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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培育文旅产业人才 |
支持文旅企业培养中高级管理人才,每年开展宣传推广及品牌营销、旅游规划和策划、新型文旅消费培育等主题培训不少于1次,支持设立文旅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在市重点人才项目中予以支持,连续3年给予入选团队每年3.5万元奖励。 |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59-2539937) |
积极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班 |
重点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举办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对研修班人数达40人的,给予6万元定额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
每年评选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的建设补助,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评鉴活动,对获技术创新成果奖、人才培养成果奖的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个人支持政策清单
政策 条款 |
政策明细 |
咨询机关及联系方式 |
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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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两后生”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按照人均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59-2350217) |
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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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 |
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能研修培训,在2022年9月1日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向企业所在地市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深入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 |
深入实施校企定制培养计划,按规定分别给予本科、大专、中专生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3) |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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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体系 |
对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黄山市技术能手”和“黄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制度 |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用人单位商市人社等部门同意,按有关程序可聘用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和5万元的追加奖励。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2万、1万的追加奖励。同时给予上述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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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 |
市政府每三年开展一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1.2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 |
落实“迎客松英才计划”,全职引进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人才,可按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及配偶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分三年支付;对A、B、C、D、E、F1、F2、F3类人才分别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租房的,上述人才可分别按月领取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3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年。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10665) |
加大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力度,D类以上人才子女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的,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园入学。E类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由工作地或居住地教育部门就近就便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尊重意愿、统筹安排。 |
市教育局 (0559-2512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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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E类以上人才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通道,企业人才享受期内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
市卫生健康委(0559-259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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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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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技能人才、竞赛优胜选手等,可按规定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其专业技能或竞赛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并按规定破格晋升职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43) |
推行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
拓宽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实行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免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59-2355315) |
六、创新举措
相较省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创新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育行动,聚焦我市民宿管家、家政服务、茶艺、餐饮美食等特色产业,围绕乡村振兴、家政康养、文化旅游、徽菜名厨等领域,积极打造富有黄山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二是全力培育文旅产业人才。聚焦加快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制定大黄山文旅人才专项引育政策,对产业人才引育、人才平台建设、人才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三是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聘用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和专家团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的追加奖励。四是积极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班。重点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举办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按规定给予定额补助。五是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全职引进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人才,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同时加大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力度,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通道。六是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依托企业、公共职业培训基地等,结合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持续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院校、行业、龙头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完善数据分析、考核评估、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等保障措施,共同推进《实施意见》的有效落实。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主动作为、配合单位积极主动形成合力,强化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兑现工作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探索推行政策“免申即享”,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融合发展,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559-2355315。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