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黄山市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调查统计的批复
关于同意开展黄山市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调查统计的批复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贵单位《关于报送黄山市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调查统计的函》(黄科函〔202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调查方案。
根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印发的调查表右上角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该项报表表号自编;制定机关为黄山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机关为黄山市统计局;批准文号即此函编号;统计报表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标准和《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按照批准的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并向市统计局能源科提供调查数据。实施期间方案如有调整,请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在收到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正式调查方案一式3份报市统计局法规科存档。
黄山市统计局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