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9-0016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4〕37号 词: 市政府公报2024年第9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4-09-24 17:14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黄政办秘〔202437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924日  


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

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增强文化自信,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旅游和影视深度融合,促进黄山市影视微短剧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影视微短剧创作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助力黄山市文化服务创意经济发展和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利用黄山市优越的自然、地理、人文要素以及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影视微短剧为主线,以“全景影棚”为亮点,聚焦国内优质企业资源,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吸引汇聚一批影视微短剧行业专业人才,通过“文旅+微短剧”的创新融合方式推出一批优质微短剧视听作品,塑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成果IP2024年影视微短剧企业营收突破1亿元,通过三年培育,力争到2026年推出1000部影视微短剧作品,影视微短剧企业总数达100家,年营收5亿元以上,努力将黄山市打造成全省影视微短剧行业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

1构建一批承载空间。构建中心城区影视平台基地“一体两翼”格局,“一体”即大黄山一站式影视服务平台,“两翼”即中安科创城微短剧室内置景基地和黄山高新区卓达产业园标准化摄影棚基地。依托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辐射带动建设一批主业明显、特色鲜明的影视微短剧产业园区,形成全市一核引领、多点发力、融合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培育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各区县分别培育1处影视微短剧示范基地。

2推出一批创作精品。坚持内容优先、安全规范,着力承制和出品一批影视微短剧创作精品,力争在主流媒体和头部平台播出、上映并入选“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游江淮”示范名单进一步彰显黄山IP品牌效应。到2026力争3部影视作品入选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及以上奖项,30部微短剧作品入选主题优秀微短剧名单。

3催生一批知名企业。以业内头部企业为依托,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本土企业,吸引一批知名创作制作公司落户产业园区,形成具有黄山特色、较大规模、实力领先的影视微短剧企业集群。到2026年,新增规上微短剧企业18家(其中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4区县各2家)。

4打造一批“全景影棚”。推动影视微短剧元素在城市形象、产业布局、文化品牌、市民生活方面深耕厚植,打造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全域拍摄地,建设3处高品质“全景影棚”和一批特色天然摄影棚。

二、重点任务

发挥文化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的优势,推动影视微短剧产业与数字经济、旅游会展、时尚设计、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融合发展,以“影视微短剧+”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破壁出圈的新业态、新场景、新产品。

(一)布局完善全产业链

1提升剧本创作。建设23处数字游民聚集基地,依托基地促进网络文学等内容生产。支持原创、鼓励创新,着力创作一批原创精品剧本。实施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化方式,每年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现实题材,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影视微短剧创作题材和剧本。搭建剧本交流推介平台,建立签约编剧储备库,加大优秀剧本创作和储备力度。建设影视剧本IP孵化生产基地。

(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鼓励影视拍摄。梳理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历史价值和吸引力的文旅资源特色IP,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场地、城市特色公共空间、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特色民宿、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历史、节庆活动等。通过挖掘文化元素并以故事化、轻量化方式表达,推出一批优质影视微短剧作品。(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产业基地。依托现有的大黄山一站式影视服务平台,带动一批业务成熟、特色鲜明的制作服务机构,推动全市范围内资源聚合,按照全产业链布局,优化基地结构。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影视基地,高标准规划建设专业摄影棚区,包括标准摄影棚、高科技数字摄影棚、置景车间等,同时涵盖道具间、演职人员分时公寓等综合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相关企业利用旧厂房、闲置民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改建摄影棚和后期制作基地。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原则,形成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1+N”产业基地格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审核发行。依托安徽网络微短剧黄山审查分中心优势,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跟进审核进度,确保落地企业在微短剧制作、审核、发行中的工作便利快捷。(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组建专业平台。组建高水平服务团队和专业供给平台,搭建信息咨询、拍摄服务、配套服务、演员中介、设备租赁、宣传推广等“一站式”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吸引影视公司进驻拍摄、制作。完善各项服务内容和措施,编制服务目录,规范服务流程,管理服务项目,提升平台的专业化水平和品质化服务。(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黄山旅游集团、黄山建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进培育优质力量

6招引龙头影视企业。加大力度引进头部新兴业态、平台型影视企业和影视创作企业。通过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区组织举办专场招商会等形式,多渠道挖掘优质企业信息。依托市内现有黄山阅文、长城影视、华度传媒等重点制作机构和龙头企业,吸引一批头部企业落户黄山,形成具有黄山特色、较大规模、较强实力的影视微短剧企业联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增强影视产业人才聚集。创新影视高层次人才引进模式,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聚集一批优秀创作人才、领军人才、审核评定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出台鼓励剧本创作、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重点对影视高端人才、剧本创作人才及处于成长期的青年人才提供创研补助、安家补贴等各类政策保障。(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影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影视文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举办影视文化各层次人才研修班和培训班,建立名师工作室和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支持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与省内外知名影视院校、影视企业开展合作,创新教学模式,培养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型、高层次影视文化人才专业培育基地。(市委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驱动“微短剧+”产业融合

9“微短剧+旅游”。以影视为表、旅游为里、文化为魂,开发影视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为影视增值赋能,集中优势资源打造12部爆款微短剧。支持旅游企业跨界发展,引导景区加强产品开发,推出具有地域特色、体验性强的拍摄取景地。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融入影视场景元素,打造一批差异化“小清新”(小微置景、清爽镜头、新颖创意)的可拍可游影视村。邀请知名编剧、导演赴黄山市创作,吸引影视人才旅居康养,打造影视圈知名的康养聚集地。启动“乐拍在黄山”系列宣传,开展“微短剧+”创作计划,推出“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系列旅拍取景点。整合资源开发小型影视主题乐园、微短剧剧情旅游专线等项目。(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微短剧+徽文化”。加快徽文化内涵产品转化、传播、消费等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支持企业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改造提升影视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电影预览、虚拟制片、后期特效制作、虚拟现实(VR)展映等影视科技创新应用。定期举办网络视听创新大赛、微电影展等活动,推出适合“横屏”“竖屏”传播的微短剧佳作。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通信渠道,加大影视产品推广力度。通过项目众筹、大数据运用、互联网营销等新手段,实现企业创新发展。(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数据资源局、黄山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微短剧+金融”。发挥金融服务产业功能优势,推动影视资源与资本市场对接,成立市级影视微短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天使、创业、风险等各类股权投资类企业投向影视微短剧产业。探索开展微短剧产品版权、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融资,鼓励开发影视微短剧金融衍生品,助力影视产业融资。把影视微短剧产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探索资源兑付、短剧评奖等方式,对不同需求类型和发展时期的企业和剧组进行针对性扶持和激励。(市财政局、黄山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长、有关市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发挥区县、园区、高校、协会、国企、民企等多方作用,构建影视微短剧产业运营发展新机制。

(二)强化协同配合。市、区县上下联动,建立按行业分工、区域属地和园区自治相结合的影视微短剧服务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前期实行指挥部周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政策配套。加强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集成,提供剧本创作、取景拍摄、作品发行放映、推优评选、专项补助、企业升规、人才交流等产业链全要素支持,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各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投入,采取贴息、补助、奖励、基金等方法,扶持具有示范性和引导性的项目建设和落地企业。

(四)建立评价机制。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制定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评价实施细则,将工作完成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体系,并负责对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doc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