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61/202406-00024 信息分类: 消费警示信息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齐心协力 共筑汛期文旅系统安全防线
——致全市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作者:黄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6-25 08:53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各位文旅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

你们好!当前正值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全市仍有暴雨到大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我们文旅行业正面临严峻挑战。在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吁所有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高度关注游客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共同应对汛期严峻挑战。

景区、景点请注意:作为游客游览的主要场所,景区景点务必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思想之弦。未关停的景区景点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加强人员值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游客遵守景区规定,注意汛期安全;根据预警等级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视情关停闭园,及时做好对外公告。临时关停的景区景点要有序做好排水清淤修复消杀工作,切勿在关停期间擅自对外开放。

旅行社、导游请注意:作为团队旅游的组织者、接待者,组织团队旅游需提前了解旅游线路及目的地天气情况、地理环境,及时关注当地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景区景点开放关闭公告,及时摸排下架含已公告关停景区景点的旅游线路产品。接待团队旅游要提高风险评估、预判能力,对旅游行程尚未开始,因行程景区点关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及时向游客作出说明,取消合同履行或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对旅游行程已开始,因行程景区点关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安置游客,因汛情导致的旅游纠纷,旅行社请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快速、稳妥处理。

导游带团过程中需密切关注行程安全,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做好旅游团队汛期防灾救灾知识宣传,一旦遭遇恶劣天气,需保持冷静,有效应对,及时上报旅行社并按照旅行社安排及时调整团队行程。

星级酒店、等级民宿请注意:作为游客住宿的关键场所,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制定应急预案,备足防汛物资(沙袋、抽水机等),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提醒入住游客注意防洪防汛,不要在房间内使用明火,确保住宿环境安全有序。如遇因汛情引发的入住消费纠纷,做好与游客的沟通解释,在法定范围内做好相应的退改处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请注意:作为市民休闲的娱乐场所,要加强汛期城区内涝的风险防范,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备齐沙袋、门板等防汛物资,手电筒、备用电池等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提前维护、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实时了解天气及预警信息,及时向员工和消费者做好暴雨预警提醒,如遇内涝风险,需做好消费者的紧急疏散工作。

在此,强烈呼吁全市文旅企业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务必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工作理念,切实强化文旅从业人员的责任担当,时刻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全力保障游客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齐心协力,共筑汛期文旅系统安全防线!让每一位汛期来黄游客游得放心、玩得舒心、在黄安心!


                              黄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