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屯溪区黎阳镇新江村、傍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屯溪区人民政府: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屯溪区黎阳镇新江村、傍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的请示》(屯政〔2023〕 13号)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屯溪区黎阳镇新江村、傍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和监督黎阳镇组织实施《规划》, 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
等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此复。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