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409-00017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和卫生健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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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无人售货 有人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行为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0:42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规范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近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范围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主体“大体检”,为食品自动售货经营套上“紧箍咒”。

一是坚持“精准”,建立监管台账。经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摸排,目前全市共建立食品自动售货经营企业“黄山市徽满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32家监管台账,涵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备案证)、164台食品自动售货机放置地点、主要经营品类、食品责任人联系方式及监督检查等信息等。

二是坚持“指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对售卖的食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对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保留相应记录,核查食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摆放,避免食品因摆放不当而变质。对临期食品单独陈列标识,过期食品要及时销毁。

三是坚持“严管”,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自动售货经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巡查。对多次出现安全隐患风险或被消费者投诉,则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目前检查发现7户食品经营自动售货经营者存在未在自动售货机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等现象,已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行为的监管进入“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阶段,确保消费者通过食品自动售货设备消费时更便捷、更安全、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