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8-00127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旅游类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作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时间:2024-08-06 10:58 信息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阅读次数:

有关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省级文化旅游类转移 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586 号),为为更好地 推进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现下达 2024 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建设专项资金、省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高品 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含大黄山及政府考核奖励)等省级转移 支付资金。具体金额、项目见附件。

一、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2023 年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 560 万元。用 于补助 9 个大戏(每个补助 40 万元)、小型剧目 20 个(每个补 助 40 万元)。

2.特色群众文化品牌活动 325 万元。包括:2024 年全省广 场舞联赛 75 万元、“百场黄梅 唱响百家景区”送戏特别活动 50 万元、2023 年最美“四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90.5 万元、 地方优秀节目和作品演出 13.5 万元、全省民营艺术院团“四个 十”评选补贴 96 万元。

3.重大品牌活动 100 万元。根据我厅 2024 年度重点工作安 排,补助安庆市承办 2024 年第十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 100 万元。

4.安排六安市裕安区用于2024 年全国暨安徽省文化科技卫 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15 万元。

二、省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

1.对全省纳入国家免费开放名单的77 家县级国有博物馆纪 念馆予以补助。

2.未纳入国家免费开放名单的41 个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用于 基本运转,每家补助 10 万元,共 410 万元;补助二级馆 20 万 元、三级馆 30 万元;对入选 2023 年和 2024 年精品展览库的博 物馆纪念馆补助 30 万元。

三、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

1.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 800 万元。根据《安徽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 2022 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皖政办秘〔2023〕25 号), 对 2022 年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 产保护利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安全等方面取得 显著成效的滁州、黄山 2 市,肥西、霍山、含山、绩溪 4 县予 以奖补”。其中,滁州市、黄山市每市 200 万元,肥西、霍山、 含山、绩溪 4 县每县 100 万元。

2.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重大活动 730 万元。

3.安徽省金牌民宿奖励 100 万元。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 知》(皖政〔2024〕12 号)精神要求,评定“皖美”金牌民宿 20 家,对新获评的金牌民宿择优每家奖励 5 万元。

4.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旅游统计人才培养 55 万元。

5.全省旅游资源普查 160 万元。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 署,进一步摸清我省旅游资源底数,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 促进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次遴选淮北市等 8 个地市 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每市 20 万元。

6.第二届“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 60 万元。根据 “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总方案安排,5 月—10 月,每 月分别在寿县、萧县、蚌埠市、淮北市、绩溪县和合肥市六地 开展主题活动,每地 10 万元。

7.2022 年、2023 年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获奖单位奖补 95 万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 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7 号)规 定,对获得国家级旅游商品评比竞赛一、二、三等奖(或金、 银、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5 万元、3 万元、1 万元。 根据获奖结果,共补助 95 万元。

四、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一是安排 46 个重点项目 3800 万元。

二是一般项目 1384.5 万元。根据《安徽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 因素分析法(省保单位数量权重 40%、文保员数量权重 40%、 巡查次数权重 20%),文物安全事故率调节系数进行测算安排。

五、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

一是 71 个项目纳入 2024 年度省级非遗项目保护补助资金 建议名单予以补助共 1109.9 万元。

二是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资金 429.1 万元。按照每人每年 7000 元的补助标准,对全省现 有 613 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助。

六、“三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

按照《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 金补助办法》规定标准,对全省 174 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 美术馆每个馆省级配套补助 4 万元,1262 个乡镇和街道文化站 每个站省级配套补助 1 万元,共 1958 万元。

各地请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的使 用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馈(联系电 话:0551-62897094)


附件:1.2024 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表

2.2024 年省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分配表

3.2024 年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含大黄山及政 府考核奖励)分配表

4.2024 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5.2024 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6.2024 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 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 年 7 月 23 日

附件1:2024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1).xlsx附件2:2024年年博物馆纪念馆省级免费开放资金分配建议表.xls附件3:2024年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分配+(1).xlsx附件4:2024年省级文物资金+(1).xls附件5: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建议表+(1).xls附件6: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