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领域预警提示信息
近期,我市全面进入夏季高温季节,风险防控压力加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及化工园区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化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针对高温,化工(危化品)生产企业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必要时降负荷,同时组织开展对生产储存装置的冷却降温系统、安全阀、放空设施、灭火设施、温度液位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并密切关注换热设备工况,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发现异常工况及时妥善处理;危化品经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相关设施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落实危化品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作业人员防中暑、防食物中毒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危化品装卸风险。
针对大风、雷电、暴雨,有关企业要确保防雷设施完好并投用,密切关注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对易引发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巡护排查,科学有效应对,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原则上,在大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禁止开展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区防风、防洪等措施,对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仓库、剧毒化学品仓库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防水、防淹涝措施和湿度检测工作,防止遇湿后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
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化工(危化品)企业,严格督促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研判、警示提醒和明查暗访,充分利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巡查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