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3〕8号)要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发,并将许可内容在建设项目所在村公告栏张榜公告。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2023年6月至今,该栏目无更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