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年)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湿地具有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蓄洪水、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生境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71年《湿地公约》缔结以来,国际社会越来越意识到加强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促进湿地持续合理利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对湿地的关注也从最初仅强调湿地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功能,拓展到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
依据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完成黄山市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
二、起草过程
黄山市林业局成立了《黄山市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初稿,并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形成了评审稿。2017年12月30日,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再次对规划进行了修改,最终完成了规划的正式文本,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主要内容
(一)湿地资源现状及评价。主要介绍了我市湿地资源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我省湿地面积与分布、保护成效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规划原则、依据及目标。上位原则、特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合作共赢原则;规划期为2016年至2030年,共分为三个阶段:近期规划为2016~2020年,中期规划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三)重点建设项目与建设布局。保护体系项目规划包括重要湿地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和湿地重要物种及其生境保护。管理体系项目规划包括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与修复、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湿地科研监测工程和湿地科普宣教体系项目建设。优先建设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等项目。
(五)保障措施。从政策法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社会参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