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61/202402-00014 信息分类: 文物保护信息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作者:文物科 发布时间:2024-02-22 15:15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知》要求,春节前,市政府印发文物普查工作通知,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市县两级文物普查机构全部成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相关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市经开区做好具体落实。同时,成立了双组长制的黄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全市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二是全面摸排家底,开展内业准备。自2023年9月起,文物部门全面梳理本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规范摸清家底,加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全面整理2012年以来长江流域文物资源调查、石窟寺专项调查、红色标语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对接相关部门,掌握历史建筑及行业类文化遗产名录,建立文物线索清单。

三是统筹整合资源,强化工作保障。明确普查工作部门职责,强化宣传、文物、住建、资规等部门工作合力。整合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工作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及社会力量,谋划建立普查工作队伍。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积极争取普查经费保障,初步确定普查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