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88/202403-00040 信息分类: 优化生育
主题分类: 婴幼儿,出生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办事指南】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作者:人口家庭科 发布时间:2024-03-25 15:51 信息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首次签发: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特殊情况:母亲委托书或不提供父亲信息书面声明。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1.  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2.  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3.  亲子(母子)鉴定证明;

4.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换发:

1.  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申请;

2.  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已入户的)或正副页(未入户的);

3.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补发:

1.  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

2.  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

3.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

4.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6.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新生儿未报户口者须提供公安局户籍登记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