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首次签发: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特殊情况:母亲委托书或不提供父亲信息书面声明。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1. 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2. 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3. 亲子(母子)鉴定证明;
4.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换发:
1. 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申请;
2. 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已入户的)或正副页(未入户的);
3.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补发:
1. 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
2. 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
3. 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
4.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6.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新生儿未报户口者须提供公安局户籍登记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