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405-00060 信息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4-05-17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政地黄〔2024〕4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黟县2024年第12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16:42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黟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黟县2024年第12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黄山市黟县碧阳镇横岗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1684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1684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县要确保将该批次用地布局和规模将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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