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405-00070 信息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地〔2024〕3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休宁县2024年第1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4:43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休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第1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商山镇上井村、高潭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9761(耕地0.006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5747公顷。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工业用地,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请按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妥善安置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落实补充耕地

三、你要确保该批次用地布局和规模将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你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20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