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308-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3-08-22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医保〔2023〕53号 词: 慢特病、门诊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18:06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医保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 《通知》执行之日起, 《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黄医保 〔2021 〕 86号)中关于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 (皖医保秘 〔2023〕 61号)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 22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