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5-00079 信息分类: 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收听广播)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09:38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标准

1

直播卫星

户户通

在直播卫星户户通公共服务覆盖区域,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2

地面无线覆盖

(1)面向地面无线广播信号覆盖地区群众,提供不少于8套中央、4套省级和2套市级广播节目

(2)经批准设立的县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面向地面无线广播信号覆盖地区群众,提供不少于1套县级广播节目

3

应急广播

提供全天24小时灾害预警、突发事件等应急信息播发服务和日常政策宣传、社会治理等非紧急类信息播发服务

4

对农广播

(1)省级对农广播频率每天播出对农(栏目)不少于3档,全天累计播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2)市级广播频率每周播出对农(栏目)不少于2档,每档不少于15分钟

(3)县级广播频率每周播出对农(栏目)不少于1档,每档不少于10分钟

5

公益广告

(1)省、市、县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广播频率每天提供公益广告播出服务不少于8条(次)

(2)省、市、县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每套广播频率每日播出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