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1-00298 信息分类: 四好农村路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农路函〔2023〕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农公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9 11:00 信息来源: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皖交规划函〔2023〕4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次下达我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总投资

28471.7万元。包括:(1)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0952.8亿元,建设并完工规模82.556公里;(2)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投资620.9万元,实施并完成危桥改造5座;(3)村道安全防护工程计划总投资6898万元,建设并完工规模320.823公里。

二、相关要求

一是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部分项目纳入民生实事考核。

二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抓好项目的配套衔接和工程进度,严按照计划内容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2024年建设项目(含安防提升工程)须3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工,每类别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展提前或延迟一个月将会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加分或扣分。

四是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路和中型以上的桥梁工程项目的设计,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设计方案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由市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并由市级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管理。

五是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等,确需调整变更的,需报原计划下达机关审批。对未能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未完成计划部分占用其下年度计划指标,情况严重的,将削减下年度计划指标规模。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本次计划任务,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区计划完成情况及交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测算依据之一,与资金总额挂钩。市局将会对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的县区进行约谈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3年12月12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