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4-0008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4〕1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4-04-19 09:10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黄政办秘〔202417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8部门编制的《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419    

 

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 市应急管理局 文化和旅游局 市教育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及《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黄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汛后核查和2024年汛前调查,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105涉及3494111684.9亿元财产安全。其中,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886处,占80.2%直接威胁居住人员219,占19.8%

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596处,占53.9%,威胁8963288人;滑坡463处,占41.9%,威胁22686831人;泥石流46处,占4.2%,威胁3301049人。

按地质灾害规模划分:全部为小型地质灾害点,共1105处,涉及349411168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屯溪区28处,涉及92264人,分别占全市的2.5%(以点数占比,下同)和2.4%(以威胁人数占比,下同);黄山区146处,涉及261951人,分别占全市的13.2%8.5%;徽州区116处,涉及328951人,分别占全市的10.5%8.5%;歙县238处,涉及18055109人,分别占全市的21.5%45.7%;休宁县242处,涉及4591734人,分别占全市的21.9%15.5%;黟县153处,涉及231845人,分别占全市的13.9%7.6%;祁门县173处,涉及3091273人,分别占全市的15.7%11.4%黄山高新区9处,涉及941人,分别占全市的0.8%0.4%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市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危险程度和人员财产受威胁情况,全市划分为歙县竹铺—休宁县龙田等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黄山区永丰—休宁县岭南等1个中易发区(详见附件1)和4个低易发区。歙县、休宁县、黟县和祁门县四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06处,占全市的73%,威胁人9000人,是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县。全市105乡镇(街道)中,102个乡镇(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10个乡镇(街道)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涉及1988352450人。

(三)威胁对象。直接威胁居住人员的886处隐患点主要位于城镇、村庄附近;不直接威胁居住人员但威胁车辆行人及基础设施等财产的219处隐患点主要位于公路以及乡村道路等。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一)气象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汛期(59月)我市气候状况偏差降水量在10601160毫米,接近常年到偏多。降水集中期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预计今年我市6月中旬中期入梅,7月中旬中后期出梅,入梅时间接近常年,出梅时间较常年偏晚,梅雨期偏长,梅雨量较常年偏多,梅雨强度偏强。影响我市台风23个,较常年略偏多,主要出现在89月。根据降雨趋势,预测5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其中梅雨季节在集中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详见附件2)。

(二)地质灾害预测。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24年全市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和山区建房的切坡地段;滑坡主要发生在歙县、休宁县、黟县、黄山区和祁门县的山区;泥石流主要发生在徽州区、黄山区东部黟县北部。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人类工程建设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1黄山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详见附件3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按照《黄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2各区县政府(含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下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3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工作合力(详见附4)。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  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保障通信畅通;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标牌,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核查,明确责任主体,逐点落实监测防范措施;出现灾险情等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速报,做到“县为基础,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2.  不断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专业地质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强化党建引领,继续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积极探索专业技术队伍向重点乡镇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防灾技术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实时、靶向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3.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会商积极推广使用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和规范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认真做好普适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气象风险预警和实时定向预警等级,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雨情水情和监测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灾险情前兆信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及时发出临灾预警,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4.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网格职能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动组织,坚持雨前排查、雨巡查、雨后复查,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不仅要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以及切坡建房点进行巡查排查,重点时段、重要区域,如城镇村庄等人员居住密集区域以及新建高速高铁项目沿线,也要开展巡查排查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政府和应急、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报告。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具体应急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5.  全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加快修订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群测群防工作方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避险转移预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抢险工作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专业力量,不断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分层级组织,排定应急演练计划,在6月中旬前实施完成,进一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各级政府和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避让安置工作。

6.  源头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编制易发区划、危险区划、风险区划、防治区划技术方法,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责任体系,制定风险管控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水平;要认真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管力度,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宅基地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三)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30)》,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逐步消除威胁5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鼓励和引导地质灾害点上群众自主搬迁。要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群众自主搬迁,尤其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撤村、并村的,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集体搬迁避让,彻底消除隐患威胁;二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对列入2024年治理计划的地质灾害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特别是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综合治理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工作。

(四)落实经费,切实保障防灾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组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走基层、讲科普、防地灾”主题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将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教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和检查。

 

件:1黄山市重点防范区域一览表

       22024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表

       3黄山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组成员名单

       4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一览表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山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附件1 快捷方式.xls附件2 快捷方式.doc附件3 快捷方式.doc附件4 快捷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