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11-00492 信息分类: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15:44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黄山市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27日

黄山市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寒冬救助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发挥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和成员单位协同功能,强化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主动及时救助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盗被抢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坚决杜绝出现遇困人员遭遇冻、病、饿的现象,确保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必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巡查发现。根据“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分类治理”的救助管理原则,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综合利用城市网络化管理平台、“民政易公众版”移动端、有关成员单位数字平台等,加大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突出重点时段,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风景游览区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各乡镇(街道)发挥村(居)救助服务点和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作用,方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区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救助工作,发挥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二)强化分类救助。对以乞讨为生活方式、把流浪当生命体验、明确拒绝进站受助人员,要留下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可为其提供御寒物资,佩戴记录仪留存相关劝导和施救过程。对发现的疑似精神病人、突发疾病人员、明显外伤人员,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先救治后甄别”两个原则,送往相关医疗诊断、治疗。对巡查发现的成年人携带未成人流浪乞讨的,要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调查甄别,同时做好监护评估和干预等相关工作。对因灾因祸、遭受家暴等陷入临时生活困境人员,要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庇护。对身源不明受助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帮助其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

(三)深化源头治理。紧盯预防源头,进一步梳理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动态更新、全面覆盖。组织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逐人回访,前移救助管理工作关口,强化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稳固工作,防止辖区内易流浪走失人员在严寒天气走失或发生意外。对存在反复、多次外出流浪乞讨的人员或流浪乞讨人员较多的地区,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跟踪问效,必要的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管理责任。

(四)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强化值班值守,24小时畅通求助热线,加强站内照料服务,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落实岗位责任、首问(接)负责制,购置充足物资,接收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引导、护送来站的求助人员,经甄别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救助帮扶,不符合条件或求助内容超出救助范围的做好转介帮扶工作。在极端恶劣气候条件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求助需求激增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依托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开设临时救助场所,并放宽救助条件,简化救助流程,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饮食、住宿等救助服务。

(五)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专人负责,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等有关要求,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以用火、用电、用水、食品安全等为重点,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机构安全、人员安全。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严寒天气救助措施和寒冬专项救助行动成效,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引导市民群众、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营造群防群助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到期后遇特殊灾害性天气,视情顺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入冬后可能出现大范围雨雪、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各地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在推进专项救助行动过程中,要及时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存在困难,充分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作做好专项救助行动各项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同志要定期下沉巡查施救一线、深入救助管理机构,推动专项救助行动走深走实。

(二)密切协同配合。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受助人员所在地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当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二次流浪的发生。各地民政、公安、卫健、城管执法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积极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丢弃、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将开展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和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到人,统筹做好寒冬救助、寻亲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根据工作需要,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遇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地“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伟峰;联系电话:05592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