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601-00117 信息分类: 监督和救济途径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黄山市商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救济途径

作者: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1:31 信息来源: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三)监督受理电话:0559-2512297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