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3-00274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4-03-21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秘〔2024〕7号 词: 市政府公报2024年第3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的通知

作者: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0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黄政秘〔20247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确保2024年市级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实现节用裕民,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刚性约束、兜牢底线,全面从严预算管理

1. 严守预算约束。巩固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坚持“先谋事、再排钱”,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年度内除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以及应急救灾等特殊支出外,原则上不受理预算追加。部门新增其他临时性支出,应通过部门预算内部调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市场化筹资等方式予以解决。

2. 严守“三保”底线。坚持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严禁违规调整“三保”支出预算用于其他方面。除国家统一要求外,部门不得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财力的民生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不得随意提标扩面。

3. 严守量财办事。严格落实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支出政策应与发展阶段、财力水平相匹配,不得脱离实际过度保障。健全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预算总控机制,不得新增不设支出上限的“敞口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政府专项资金政策实行动态调整,执行期限不超过3年。

4. 严守统筹保障。全面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对结转一年以上或结转不足一年但无法及时形成支付的财政性资金,一律收回本级财政统筹使用。健全要事保障机制,加大本级财政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部门自有资金、债券资金、产业基金、金融工具、市场化筹资统筹安排力度。事业单位所需支出原则上优先动用非财政拨款收入解决。

5. 严守资金问效。完善全周期绩效评价机制,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测成本、绩效目标设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评价完成出标准”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量化指标、精打细算,全面压降行政成本

6. 压减办公经费。2024年市直单位公用经费按预算数一律压减5%,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彩印,单位制作会议PPT原则上不服务外包,非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开办食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因公出国(境)政策,坚持非必要事由不予办理。严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更新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

7. 压减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差旅审批制度,严控各类调研考察活动,减少随行工作人员。各类工作专班经费原则上不予单独安排。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举办会议活动培训原则上选择内部场所或本地非经营性场所,一律不发放办公用品,严禁以会议服务保障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除党校主体班及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培训外不得举办市外培训。

8. 压减展会节庆。倡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办节、办会模式,严格展会、论坛、演出、赛事等事前评估和成本管控,坚持非产业类的少办、无效益的不办、不紧迫的缓办,大幅压减政府举办的节庆、论坛、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原则上由主办部门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9. 压减信息化支出。从严审核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全面压减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加强总量控制。加强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市县共建的信息化项目经费分担比例。支持部门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精简节约部门网站运维、信息发布等经费。推进非涉密系统上云和非涉密专网整合工作。

10. 压减用人成本。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挖潜,增编、增人应充分考虑财政保障能力。规范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标准,严禁套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政策。未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长期聘用的编外人员,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

三、源头把控、过程管控,全面加强项目管理

11严控政府采购。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以及擅自变更已批复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应急项目为由规避政府采购程序。市级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及时申报采购计划,8月底前完成采购程序,原则上9月底未完成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收回市级预算。

12严控购买服务。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严禁超范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履行应由政府部门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规划或课题原则上不单列预算,由单位自行实施。依托本单位力量确实无法开展的,报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委托外部力量实施。

13严控新上工程。坚决防范盲目上新项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项目。严把项目立项关,新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需经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联合审查资金来源,对审查认定超过财政承受能力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严控维修改造项目,继续执行非危不修。

14严控市政成本。对市政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应坚持简约实用、尊重自然规律,严禁大拆大建、超标准建设,严禁盲目新建景观亮化设施,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原则上新建和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15. 严禁未批先建。不得在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备、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总额不得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限。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定的建设方案。

16. 严禁擅自调概。严格控制工程概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等导致的工程概算调整,业主单位不得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调整。对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财政部门一律不得安排超概算部分的建设资金。

四、规范施策、共享共用,推进国资国企增效

17优化配置增效资产配置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获批新增资产预算的,一律不得配置资产。坚持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从配置源头控制单位履职成本。严格执行市直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禁随意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

18. 资产共享增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全面应用政府公物仓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资产调剂。公物仓中资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的,一律从公物仓调剂解决。经批准成立临时机构或举办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性工作,应当优先从公物仓调剂确需配置的,从严从紧按要求配置,机构撤销或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产归还公物仓。深入挖掘、统筹调剂现有办公用房资源,严格按标准要求优化调整、合理配置、加强监管。

19. 压降成本增效。市属企业要对标优秀企业,树牢“一切成本均可控”理念,抓好成本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管控,从整体上提升国企精细化成本管理水平。着力抓好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大力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严格企业费用支出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性开支,2024年一般性可控行政开支压减10%以上。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加强资金内部融通,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

20. “瘦身健体”增效。深入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按照企业同业归并、产业纵向整合的原则,明晰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业务布局,综合施策推动市属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实施“瘦身健体”专项行动,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靶向改革,持续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各级各部门是过紧日子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扛起厉行节约的政治责任,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部门过紧日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并与预算安排挂钩。要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对“三保”不能按时足额兑现、盲目上新项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债务风险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落实中央及省市要求不到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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