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3-00148 信息分类: 政策及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保基本民生】关于做好黄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08:36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黄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加快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信息化进程,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3)属历届毕业生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

(2)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我市2023年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符合《黄山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工作补充通知(黄教基〔2023〕3号)》条件的其他考生。

3.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有以下情况的。

(1)已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正式入籍,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未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且未享受免学费政策、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全省统招三年制中专的,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

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6日;

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28日至4月3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要求

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审核下发的电子学籍名册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办理集体报名。

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申请回户籍地报名,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四中)。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若在就读地参加中考,则不能参加本市公办高中的录取。

3.具有本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凭户口簿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身份证,到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四中)。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含高中、中职)的考生不得报考。

4.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可申请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自行选择报名点。选择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凭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加盖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四中)。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报名点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或所在地民办高中学校,不得再申请返回原户籍地或学籍地高中学校录取。

5. 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属历届初中毕业生的,可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并录取。学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住址证明、初中毕业证书、父母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社保缴纳凭证(或完税证明)到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市直报名点为屯溪四中)。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各报名点具体实施。由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导入学籍信息,各报名点直接通过“安徽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九年级入口http://zhk.ahzsks.cn/bm9/,八年级入口http://zhk.ahzsks.cn/bm8/)对本校学生学籍、简历、评语等信息进行录入、修改等维护。正式导入前如需变动,须书面报经基教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操作。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参照九年级执行,具体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二)电子摄像

各报名点要在规定时间段内采集考生电子照片,所采集考生电子照片须按身份证照片要求(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3,白底),确保图像清晰,比例适中(详情参照附件3)。照片采集时,对在校考生,必须由班主任现场确认考生身份;对非在校考生,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由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育选项填报

报考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待报名完成后,须选定体育考试项目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考试项目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教体卫艺〔2024〕1号)要求制定。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凭材料进行申报,上报截止时间为正式考试前三天。

(四)信息确认

1.在电子照片采集完成后,各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并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错误信息,要及时更正,并再次打印信息确认单,交考生签字确认。所有确认单由各报名点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2.报名工作结束前,各报名点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人数、照相人数、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人数,严防遗漏和差错。

3.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和考生信息签字确认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报名处理。同时考生所在报名点应将这部分考生名单造册上报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市教育考试院备查。

三、准考号编排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文化课考试及录取等实行考号唯一、一号多用,继续采用省定12位编排规则,由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统一编排。

四、报名收费

2024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含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考试费(包括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等三项考试费用),由各报名点按2023年的标准收取。

五、有关要求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环节多、工作细、任务重,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按照报名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在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到位。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区县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同时指导和督促所辖初中学校提高认识,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各报名点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同志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培训,优化服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做好基层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的二级培训,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制,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考生电子信息采集的质量。考生报名数据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每一位考生及家长正确宣传有关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名。

(四)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如发现类似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报名点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把好报名关。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管理,加大对中考报名的审核工作力度,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区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实施,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市直学校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2024年黄山市中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4年黄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3.考生电子摄像要求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2024年黄山市中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表

年级

  

工作内容

九年级

320—26

1.各报名点组织考生网上报名、电子采像(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3,白底)、采集简历信息;
2.各报名点打印《报名确认单》交由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对发现的有误信息及时更正。该表由各报名点存档。

327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生成中考考生准考号(继续采用省定准考号12位编排规则)。

328日后

各报名点采集汇总体育选项信息,同时录入评语信息,下载考生信息和照片。

八年级

328

43

1.各报名点组织考生网上报名、电子采像(头像占照片尺寸的2/3,白底);
2.各报名点打印《报名确认单》交由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对发现的有误信息及时更正。该表由各报名点存档。

44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生成中考考生准考号(继续采用省定准考号12位编排规则)。

45日后

各报名点下载考生信息和照片。

八九年级

320

43

各区县及报名点缴纳报名费。

 


附件2

 

2024年黄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情况统计表

                       区县:

报名点名称

报名人数

在籍人数

未报人数

增补人数

 

户口情况

应届

历届

市直

区县

本省

外省

 

 

 

 

 

 

 

 

 

 

 

 

 

 

 

 

 

 

 

 

 

 

 

 

 

 

 

 

 

 

 

 

 

 

 

 

 

 

 

 

 

 

 

 

 

 

 

 

 

 

 

 

 

 

 

 

 

 

 

 

 

 

 

 

 

 

 

 

 

 

 

 

 

 

 

 

 

 

 

 

 

 

 

 

 

 

 

 

 

 

 

 

 

 

 

 

 

 

 

 

 

 

 

 

 

 

 

 

 

 

 

 

 

 

 

 

 

 

 

 

 

 

 

 

 

 

 

 

 

 

 

 

 

 

 

 

 

 

 

 

 

 

 

 

 

 

 

 

 

 

 

 

 

 

附件3

考生电子摄像要求

 

1.使用自然光采像:在环境光线较好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自然光采像,采像时注意自然光射入方向,避免出现照片中出现光斑或照片面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

2.采用人工照明采像;在阴天或自然光线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人工灯光照明采像。推荐使用专门的摄影灯光器材,也可使用落地白炽灯或三基色荧光灯。灯光布局原则为能均匀照亮考生面部,不出现亮斑和阴影,在背景上不留阴影。同时注意拍摄戴眼镜考生照片时,镜片上不出现反光。使用白炽灯或荧光灯照明时,须注意调节白平衡,防止照片出现偏色。

3.采像对考生的要求:考生采像时正常着装,不得戴帽子和过高的围巾,女生长发不得遮蔽面部。考生一般不要化妆,但对于少数油脂性皮肤考生可稍微打粉质粉底,防止脸上出现油光。考生采像时须保持头部和身体挺直,正视摄像头或摄像机,面部表情自然。

采像:考生电子照片必须使用市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采相软件进行采集,照片采集后不得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任何调整和修饰。考生电子照片要求主体突出,细节清晰,能准确反映考生面部特征,照片不偏色,不可过亮或过暗。具体要求为:考生头部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应占据照片约2/33/4位置,考生头像位于照片水平中央,头顶距照片顶部约占照片总高度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