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歙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文旅体企业:
为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歙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为加快我县文旅体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信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文旅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自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管理范围
分级管理范围为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所有经营单位。
二、分级标准
根据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将全县文旅体行业经营单位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A级场所标准
1.一年内未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2.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但能及时整改;
3.积极配合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二)B级场所标准
1.一年内因违法违规经营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但情节轻微,能自觉整改;
2.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但能及时整改;
3.能够配合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三)C级场所标准(符合下列其中一项即认定为C级)
1.因擅自从事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两次以上;
2.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吊销许可证;
3.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撤销,或者因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4.一年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多次被投诉举报,多次被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或1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5.一年内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
三、等级确定
1.每年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分级标准和年度执法情况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进行分级,拟定等级名单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拟定名单进行审核,同时征求有关科室、部门意见,最终确定等级名单。
3.登记名单实行动态升降管理。一个季度根据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调整等级名单。
四、等级运用
1.评定结果将通过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歙县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示,从而达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
2.A级为守信名单,可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B级为警示名单,在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C级为失信名单,限制参与各类评比活动,并不得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3.分级名单作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日常检查、监管的重要依据。A级场所主要以自律为主,减少日常检查的次数;B级场所,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力度;C级场所为密切监管单位。
附件:歙县文旅体行业信用等级测评结果
附件
歙县文旅体行业信用等级测评结果
( 年度)
序号 |
企业名称 |
监管情况 |
核定等级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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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 |
安全管理 |
投诉受理(起) |
行政处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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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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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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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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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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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日常监管”“安全管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若此两项测评指标中有一项测评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的,则该企业等级不能评为A级;2.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