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401-00011 信息分类: 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 2024-01-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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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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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

作者:吴启寅 发布时间:2024-01-08 15:03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境,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良,根据省厅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期间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建立执法巡查队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空气质量执法保障工作。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依托无人机和“非现场”等科技手段从速、从严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三是强化应急处置,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白+黑”不间断检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支队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障措施,在保良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削减污染排放,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