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1-00183 信息分类: 校园安全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学校安全条例
内容概述: 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 性: 有效

【政策宣传】《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解读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08:39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各类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学校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学生的非正常死亡时有发生。《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6章54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学校、学校安全的内容,规定学校安全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政府负责、学校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

(二)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风险防控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学校建设规划、布局、选址和学校建筑应当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学校安全方面各项工作。

(三)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对学校安全机构设置、安防基础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领域(包括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预防欺凌、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管理规定和规范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建立家校联系制度。

(四)妥善做好事故处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新闻媒体应当真实、客观、公正报道学校安全事故。明确规定学生、学生监护人、其他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安全事故处理,不得有五种禁止性行为。

(五)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一是对学校和供餐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二是对教职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和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三是对学生不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实施欺凌、故意伤害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