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1-00155 信息分类: 学校体育美育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内容概述: 黄山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性: 有效

【美育教育政策】黄山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12:17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结合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围绕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全面改善美育办学条件,为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体现黄山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课时要求配齐配足美育教师,不同地区、学段以及城乡之间美育教师配备更加均衡。到2025年,基本补足配齐美育师资力量,完成美育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小学阶段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美育场地设备设施和器材配备达标率逐步提高,教育教学条件全面改善,艺术课程开齐开足,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配齐配好美育教师。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规定课时(学分)和美育课外活动、课后服务需要以及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统筹配备美育教师。中小学美育教师退休或离任造成师资缺口的,要按照“退一补一”原则及时补充。在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方面向艺术专业毕业生倾斜。力争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加强区县专职艺术教研员队伍建设,区县专职音乐、美术学科教研员至少1人,乡镇兼职艺术教研员至少1人。

(二)完善美育教师补充机制。落实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各地要科学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在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加大美育教师招聘比例,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需要。在申报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计划、优师计划时,适当增加美育相关专业比例。鼓励“跨校走教、共享教师”,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

(三)加强美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教师培养,定向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加强对美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农村地区美育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鼓励开展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的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加强新聘美育教师岗前培训。举办中小学艺术专业教师和教师基本功比赛。

(四)推进中小学美育场地器材标准化建设。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场地器材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建配。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新建学校或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器材按照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室建设与装备规范要求配备。高中美育场地器材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2021年版)(试行)》要求建配;其中,器材可参照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普通高中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以满足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求。鼓励各校结合“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开发建设以美育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艺术功能室(或艺术学习空间),确保学校美育教学和实践活动开展。鼓励中小学校进一步创新现代化学校美育场地器材建设,构建智慧美育学习支持环境,将智慧美育纳入智慧学校建设内容,建设智慧美育专用教室(或学习空间),推动信息技术与美育教学深度融合。

(五)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好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已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做好美育师资的统筹和补充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学校美育教师配备、职称评审等提供支持和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学校美育项目的规划、用地、立项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级文化建设项目更多地布点到学校及周边,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共建共享。财政部门要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积极支持学校美育工作。文化旅游和文联等部门要发挥艺术资源优势,免费或优惠向大中小学生、教师开放文化艺术设施,促进艺术场馆资源开放共享,支持艺术家担任兼职美育教师等。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美育教师参与组织或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基本功比赛等活动成绩,在教学科研工作评定、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评审、考核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校要加大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经费投入力度,提升学校美育工作保障水平。加大对美育教师培训经费保障。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