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8月30日,市审计局局长冯家成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经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财政局及其他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在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仍有待加强。
(一)财政资源统筹仍需挖深挖细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度产生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财政代管资金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经审计提出后,已缴入非税。
2.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20年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21年使用率仅为59.35%;抽查发现省级第八批创新型省份资金、2021年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奖励资金均未发挥效益。
3.财政收支统筹兼顾不够。非税收入2021年一季度实际入库率仅27.54%;21家单位存在以前年度事业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少量财政专户资金长期闲置。
(二)财政资金管理仍需督促优化
1.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部分批次自收到至分配下达超1个月。
2.部分内控管理有待加强。2021年底,市财政局将具有专项用途或以前年度列支的资金作为调入资金弥补预算收支缺口; 21个市直部门(单位)年底将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转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市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审计全覆盖,并对12家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深化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预决算编报水平有待提高。4家部门个别事项预算编报不科学、不完整;1家部门和1家社会团体决算草案账表不一致。
2.财政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增效。2家部门和1家社会团体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家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超范围支出;4家部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政策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1家部门和1家社会团体一般性行政支出不减反增;1家部门涉企保证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1家部门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1家部门内审制度建设推进较慢;2家部门未严格履行公务卡结算。
2.财经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提升。1家部门和1家社会团体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1家部门虚(预)列支出;1家部门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2家部门拖欠项目款;3家部门应由个人承担费用未代扣或收取。
(三)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水平不高
从审计结果来看,4家部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3家部门及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到位;4家部门和2家社会团体财务内控措施存在漏洞。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1.月潭水库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建设工期延长、部分单项工程造价超合同价、个别安置点实际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2.一中新校区运动场和智能化设计一体化工程审计发现:屯溪一中新校区学校运动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实施存在挂靠行为;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存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助企纾困方面。对助企纾困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涉及资金20801万元,企业177家,基地1家。从结果看,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也发现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未足额拨付、配套不到位等问题。
2.旅游强省方面。对旅游强省资金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2505万元。发现存在市级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进度慢,旅游强省资金拨付不及时,旅游绩效奖补资金未使用等问题。
四、资源环境和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黄山市水源地审计发现问题:4个区县相关规划不完整;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责任未落实;未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二)黄山区自然资源审计问题:部分总体规划制定不够全面;河(湖)长、林长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土地综合利用效果不佳。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分析平台作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信息数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存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未办证以及闲置资产等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立足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加大各类已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力度,强化项目统筹规划,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规范资金拨付,强化对财政支出的过程管控,增强预算约束和监督实效。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规范和改进各类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四)强化审计整改力度,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屡审屡犯、落实整改不力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