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审计机关
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局):
《黄山市审计机关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审计局
2020年4月30日
黄山市审计机关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0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好服务,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0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的跟踪审计和问题的揭示力度。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六稳”,加大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做好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三促进”专项审计,并将“三促进”作为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推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力度。
(二)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按照分类推进、板块轮动的模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统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三)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深层次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四)着力推进“两统筹”、“一盘棋”。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充分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严格现场实施时间,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合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0年计划安排7类51个审计项目,其中:署定项目5个,省定项目4个,市定项目39个,交办项目3个。由市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34个,授权各区县审计局及委托市直主管部门实施的17个,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5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贯彻“六稳”要求,重点关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重点园区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组织方式:企业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实施。一、二季度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持续跟踪审计项目。市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市政府,抄送省审计厅,各区县报当地政府和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为目标,重点关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审计工作,由企业审计科牵头组织,其他科室配合。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实施。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定期报送审计情况。
审计时间:2020年2月中旬开始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情况及相关材料,各区县审计局及时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情况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审计厅要求办理。
3.“三促进”专项审计(署定)。
本项目包括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1)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做好“稳就业”工作,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落实情况。
(2)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部门各区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重点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兴业、产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企业审计科统一组织,财政等各审计组配合。全市两级审计机关结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统筹实施。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持续跟踪审计项目,按照省审计厅统一要求,按季度上报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办理。
4.健康扶贫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医疗卫生保障各项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科医生培养、贫困人口防病救治情况等。
组织方式: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6月开始审计调查,9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5.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专项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提升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十大工程”和试验区建设等情况。
组织方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根据省审计厅制定的统一工作方案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 2020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二)财政审计
安排市级财政审计项目11个。其中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0个。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线索统筹开展现场审计核实。各区、县财政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减税降费,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情况。
同时,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避免财政资金长期闲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将同时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安排全市各区县审计机关在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摸排,主要关注财政专项资金在财政层面上的结余结存情况,以及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抽查,关注专项资金在各预算单位的使用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实施,对2019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并适当延伸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拨款规模大的二级单位。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7. 2019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重点项目支出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及绩效、国有资产管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含市经济责任审计局,下同),对10个市级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含重点事项)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市局直接实施9个,委托市直主管部门和授权各区县审计局及实施的共17个),涉及7个区县18个部门(单位)。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市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省厅、市局分别授权实施省辖市和区县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8个。
8.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9.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5个部门(单位)5名现任或原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授权各区县审计局及委托市直主管部门对10名领导干部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0.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风险管控、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由企业审计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对1名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1.全市检察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区县项目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级检察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根据省厅授权,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对市检察院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各区、县审计局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计划。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牵头,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2个,各区县公共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黄山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4. 月潭水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规范管理,管好用好重点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揭露项目建设中的损失浪费及违规违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组织,休宁县审计局参与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审计结果报市政府。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安排世界银行贷款外资运用审计项目1个。
15.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社保外资审计科统一组织,有关区县审计局参与。
审计时间:2020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七)其他事项
16、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及审计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确定。
组织方式:由内审指导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组织实施的项目中予以重点关注和反映,在提交审计报告中需文字表述和反映内审工作开展和履责情况。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7、信息系统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下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确定。
组织方式: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统一组织,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项目中如有涉及,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审计时间: 2020年3月开始审计, 12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8、交办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中有关扶贫资金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核实。
审计目标和重点:依据交办要求确定。
组织方式:组织相关科室参与。
审计时间:2020年2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审计结果报送事项交办部门。
因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计划调整、市政府交办事项增加时,按署、厅和市政府要求办理。不再下达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文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从严执行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坚持统筹安排。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
(四)强化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提升审计效率。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
(六)及时上报备案。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本级和区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及时报送省厅备案,备案情况将纳入年度有关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