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306-00055 信息分类: 征地批准文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地〔2023〕1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祁门县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6:36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祁门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3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县凫峰镇李源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408公顷(不含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工矿用地,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请按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妥善安置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你县要将该批次用地布局和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2023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