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204-00044 信息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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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情况说明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4-05 09:34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根据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要求,2020年11月5日我市制定出台了《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截至目前,该补偿标准正常实施,未有变化。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