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实施大气精细化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全国前列
今年以来,为积极应对不利气候条件,黄山市建立完善大气精细化管控体系,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1-11月,PM2.5平均浓度19.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7.3%。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1-10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我市位居全省首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4名。
完善大气精细化管控体系。建立大气精细化分区管理机制和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调度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职责,排查建立重点区域污染源清单,制作“一图一清单一手册”,组建专门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机制,每日通报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4项指标,按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排名,将相关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政府目标考核,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目标约束和结果运用,调动各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积极性,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用区县自查,交叉互查和市级督查的方式推进工业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共检查企业146家次。常态化开展涉VOCs问题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工业企业164家,加油站86个,涉及调查单元562个,累计发现问题150个,已完成整改146个。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对市辖区1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25次,抽测柴油车750辆次,对5辆超标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罚;累计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近5400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60余台;安装重型柴油货车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1500套。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检查,修订《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础。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推进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替代,制定印发《黄山市2023年度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从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600万元,用于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化替代,加快推动农村茶菊加工燃煤淘汰,制作政策动漫解读加强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已完成420台奖补工作。市环委办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改扬尘污染问题100余个,联合住建等部门开展扬尘管控工作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解决了一批扬尘污染问题。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持续推广禁烧承诺制,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19万余份,发送秸秆禁烧宣传短信60万条,严格督查考核,制定秸秆禁烧约谈细则,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方专项督查,常态化开展视频监控排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发布秸秆禁烧通报11期,督查结果作为各地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依据,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