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2304-00039 信息分类: 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企业,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27
生效日期: 2023-04-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发改价格 〔2023 〕11号 词: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 (含高新区)和徽州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4-27 16:51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优化我市营商环 境,根据 《安徽省定价目录》 《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及2021年度配气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决 定下调市中心城区 (含高新区)、徽州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由目前 0.89元/立方米(含税)调整为0.85元/立方米(含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4月27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徽州区发展 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