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4-00159 信息分类: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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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老锦砖厂宿舍楼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16:38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为保障老锦砖厂宿舍地块群众住房安全,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该地块住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祁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祁政办〔2019〕9号),结合该地块实际,按照自愿原则,制定以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条  征收部门

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条  征收实施单位

祁门县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第三条  征收范围

老锦砖厂宿舍楼新兴路132号

第四条 签约期限

征收公告时间为准

第五条  房屋用途、有效面积的确认和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用途及有效面积的确认,持有有效证件的,以有效证件为准;无有效证件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联合认定小组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物重置成本结合成新及剩余年限予以补偿。

征收方案公布后,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在公布的参选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公开投票的方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定评估机构,参与投票户数未过半的,采取抽签或摇号方式选定。

第六条  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地点、安置房型、选房顺序

1)产权调换地点: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在清潭苑安置小区内选择调换安置。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

2)安置房型:安置房为钢混结构,安置房房型、房号和面积详见安置房设计图及剩余安置房一览表;实际产权面积以测绘机构实测为准。

3)同一房型房源不足情况下,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签约资格。

4安置楼层以现场抽签结果为准,选房顺序按照“先签约先抽顺序号再抽房号”的原则(在清潭苑小区现有存量房型内选定房型),具体按《祁门县安置房选房办法》执行。

4)安置房为现房。

2.产权调换原则和差价结算

1)被征收房屋是住宅的,给予产权调换,经认定为合法的其他附属用房给予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的房屋以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确定,与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为照顾被征收人利益,被征收人也可选择通过找补结构、成新差价方式进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等部分按《祁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3找补差价款。

3)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时,按照被征收人合法证载面积1.1倍予以调换安置房,调换后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计算产权调换差价

4)被征收人按“面积相近”原则选择单元安置房。安置用房成新差价结算按照《祁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执行。若所选安置房超调换面积的,5㎡(含5㎡)以内的部分按成本价2750元/㎡计算;5--20㎡(含20㎡)按优惠价3300元/㎡计算(每户仅限一套安置房);每户总扩大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如特殊情况需超过20㎡的,按4200元/㎡购买。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后面积超安置房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货币补偿。

5)产权调换中选择成套安置房调换后剩余的被征收房屋面积,达不到该安置区单套最小安置房面积50%的,给予货币补偿(按总合法面积的评估均价补偿)。

6征收人同时还需支付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附属装饰装修补偿费。

7)楼层差结算。按照祁门县选房办法,安置房楼层差计算方式为:1.无电梯整幢为六层的楼层差:一层为+50元/㎡,二层+150元/㎡,三层+100元/㎡,四层0元/㎡,五层-100元/㎡,六层-200元/㎡;2.有电梯整幢为六层的楼层差:一层为-100元/㎡,二层0元/㎡,三层0元/㎡,四层+50元/㎡,五层+100元/㎡,六层-50元/㎡,楼层差价款按安置房建筑面积计算。

8)土地出让金结算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按照评估时点实缴土地出让金金额,结合使用年限,核算补偿

第七条  过渡方式和期限

过渡方式自行过渡。

过渡期限: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后,在征收部门分配安置房之日4个月内腾空并交付被征收房屋若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腾空并交付房屋的,征收部门有权采取收回安置房屋所有权、停水停电等维权措施。

第八条  相关补助费标准

住宅搬迁补助费:10元/㎡×合法建筑面积(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按照选定的评估公司评估作价补偿标准给予支付,水卡、电卡等户头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并交由征收人收回。水、电等由被征收户自行注销。

被征收人在该地块两套及以上住房置换一套房屋的合并后单户计算上述补助费用。

第九条   其它

签约期限内不愿征收的视为放弃。在实际工作中遇 到本方案未明确的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研究解决。

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20日内到县老锦砖厂征收办公室老锦砖厂对面)提交书面意见

 

2023年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