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312-00047 信息分类: 徽州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图文解读《徽州区2023年“岩炎夏日•来徽购”消费券发放方案》

作者:徽州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0:28 信息来源:徽州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活动时间:20237-10

发放对象:定位在黄山市的所有居民和游客

消费券类型

普惠券

 

面值

1

2

3

10030

2000

2500

2000

20050

1800

2300

1800

500120

1250

1750

1250

 

家电券

 

面值

发放张数

1000100元券

540

2000240元券

400

3000400元券

350

5000700元券

300



发放方式

普惠券共分3个批次发放(视情况增加或缩减),在发放期每人每批次最多只可在平台领用3种面额消费券1,首次发放时间为8810:00,使用有效期14个自然日,过期失效。

具体发放时间为:

发放批次

发放时间

1

202388 10:00

2

2023822 10:00

3

202395 10:00

 

 

 

家电券发放时间为202388日上午10用户到参与活动的家电商户购买家电时,根据家电金额扫码领取相应消费券,交易时直接抵扣。每人最多可扫码领取4种面额消费券各1张,券有效期3天,单笔交易限用一张消费券。

 

 

参与方式

消费券领取:消费者下载安装翼支付app,通过翼支付APP首页进入徽州区消费券活动主会场抢消费券。

消费券查看:消费者通过翼支付APP“我的—代金券—翼支付券”查询;

消费券核销:消费者到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时,通过“翼支付APP”线下出示付款码进行支付,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核销

注意事项

一、核销范围:徽州区内依法登记的且自愿参加活动的商贸主体。

二、用券规则:普惠和家电消费券均为一次性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市民和游客在成功领券后,仅限本人使用,不兑现,不找零,单笔支付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即翼支付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

三、反向交易:消费券核销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账户。

四、商家须知:参与活动的商户须诚信经营,不得变相涨价。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及时处置消费纠纷。商户及商户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对违规商户,主办方将停止其参与活动的权利,并将其纳入诚信惩戒黑名单,保留依法索赔追偿的权利。鼓励商家同步出台配套优惠促销措施,营造良好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