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108-00047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社管函〔2021〕4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17:12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民政局,黄山经开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完成市域治理现代化试验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的区县及6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成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到2023年底全部完成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

2021年具体目标:

1、区县级:每个区县建设1个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乡镇(街道)级:屯溪区7个;徽州区5个;黄山区9个;歙县17个;休宁县13个;黟县5个;祁门11个。

二、建设标准

采取独立建设或与社工站(特色工作室)合建的方式进行,名称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下设共享办公区、接待洽谈区、孵化培训区、展示展览区(组织项目宣传、路演展示、创投区)、党建团建区等功能区。

三、服务内容及规范

(一)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1、业务指导咨询服务。

2、硬件服务:提供办公与会议服务。

3、培训服务:组织管理、负责人能力提升、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宣传推广。

4、评估研究: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等级评估、项目实施绩效评估。

5、成果展示:定期举办优秀公益项目与组织展会。

6、整合资源: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提供渠道、促进政府关注与购买服务。

7、公益人才实训:面向社会提供实践岗位,为公益人才创造学习实践创业机会。

(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

1、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阶段:党组织建设咨询、评估、指导。

2、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阶段:

(1)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培训、宣传。

(2)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培训。

(3)发展优秀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为新党员。

(4)引导党建牵手公益,红色创投。

3、社会组织品牌推广阶段:

(1)协助社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品牌创建。

(2)引导社会组织落地社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3)社会组织品牌推介。

四、建设运行方式

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前期进行硬件打造,提供办公场所、会议室、培训场地及水电、网络等后勤综合服务。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开展后期运营管理。

孵化基地实行“进驻-孵化-评估-出壳”的工作模式。重点对萌芽期社会组织(符合政府培育扶持的重点和方向,方向正确、有良好前景,经民政备案的社会组织)、初创期社会组织(刚登记成立、人员场地经费不足,管理服务经验欠缺,但社会需求度高、发展前景好)、发展期和成熟期社会组织(处于发展瓶颈,品牌塑造等关键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

五、组织保障

开展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如期完成市域自治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下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的积极探索。

各地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主抓、社会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督促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区县、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为社会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打造平台。

各区县、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抓好落地落实,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树立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学习、可复制的典型样本。

黄山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