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团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社会团体实施2021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21年9月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一)年度检查的时间:参检社会团体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年度检查的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须登陆“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
2、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社会团体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网上填报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经市民政局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审查。
3、报送年度检查材料。社会团体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黄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受年检: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2021年底银行存款对账单;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4、《社会团体会员花名册》;5、《章程》复印件一份。
4、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果通过“黄山日报”和“黄山民政网”向社会公告,并抄送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
年检内容包括社会团体的基本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接受监督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活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清理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对外工作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年度检查的要求
(一)各社会团体要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年度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确保本单位年度检查工作按时完成。要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年度检查信息附表,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社会团体自行承担。
(二)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团体“双重管理”体制,切实做好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工作,履职尽责,确保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其他事项
市民政局依法对社会团体开展抽查审计和实地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559-2355359
市级社会团体QQ群号:423250010
联 系 人:曾新文、卢孙笑雨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市商务局大楼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