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2-00370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08:23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市级基金会: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要求,我局定于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基金会实施2022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一)年度检查的时间:

参检基金会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网上填报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年度检查的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须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填报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后,在网页右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中找到基金会专栏,在“年检”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新设立的基金会请及时与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基金会年检用户名、密码,以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完成。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2、准备年度检查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基金会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网上填报并经市民政局初审通过的年度工作报告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及基金会年检相关信息附表(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基金会印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

以上基金会所报送的年检材料一式三份。

3、报送年度检查材料,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基金会应于2023 年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的《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及其他年检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查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4、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基金会年度检查结果将通过“黄山日报”和“黄山民政网”向社会公告,并抄送各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

年检内容包括基金会的基本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接受监督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活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清理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对外工作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年度检查的要求

(一)各基金会要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年度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确保本单位年度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各基金会要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年度检查信息附表,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基金会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市民政局依法对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和实地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2355359

联 系 人:曾新文、卢孙笑雨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商务局大楼207室)

填报操作咨询:010-57585500

黄山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