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311-00032 信息分类: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结果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一)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0:5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未接受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行政机关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

联系人:曾新文、卢孙笑雨

联系电话:0559-2355359

特此公告。

黄山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