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项目文本(2022)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建设及
信息系统升级维护”项目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打造规范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进一步做大做强江南林权交易所提供有力保障。
二、立项依据
一、招标采购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整合交易服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开放共享。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建立全辖区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鼓励市场竞争,不得限制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接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
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续建:《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条规定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电子招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均要求三系统分离。第八条规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按照《中共黄山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第40项“实施大数据战略”、及《黄山市大数据发展工作任务分工要求,需建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根据《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需要建立诚信评价系统,以保证办法顺利实施、应用。
三、起止时间
2022年至2022年。
四、项目内容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建设:租赁昱东大厦1、2层及3层的半层作为市公共资源平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40㎡。租赁期内发生的包括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配套使用费用自行承担。物业费由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按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二、招标采购信息系统升级维护:打造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全防控的全市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专线接入及日常维护工作。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办公电脑进行设备更新。
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续建:软件方面:网上商城升级、监管、交易、服务三系统物理分离,对交易、监管业务电子化流程再造,增加大数据分析、信用评价、信用公开及与其它系统对接接口等功能。
硬件方面:灾备系统维护、灾备系统升级、数字见证系统、中介信用管理系统;同时会议室、开标室改造、开标后备不间断电源及线路改造。
五、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预算250万元,其中:水费0.9万元,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17.1万元,维护费30万元,租赁费121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
六、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系统升级完善、日常运维保障及系统等保测试、容灾建设等,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及数据安全,保障黄山市公共资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招标采购交易业务成本性
支出项目”项目
一、项目概述
随着公共资源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进场交易规模不断增长,人手紧张的矛盾不断凸显,为保障现阶段招标采购业务正常开展,需长期聘用相关工作人员。按程序邀请专家参与评标活动,并按规定给予评标专家相关评审费用补助,承担专家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确保招标采购评标环节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立项依据
1.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一个交易平台,主要负责招标采购交易的执行,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须有一些成本性支出。
2.按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及主持人劳务费发放标准》规定,招标人应按规定程序邀请专家参与评标活动,承担专家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同时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若干规定的通知》因项目特殊要求,需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的招标文件,或其他技术复杂且采取综合评估法的重大项目招标文件,由招管部分组织专家联合会审。
三、起止时间
2022年至2022年。
四、项目内容
1.确保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为广大业主、招标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障现阶段招标采购业务正常开展。
2.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心城区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不断提升专家库整体业务水平,确保招标采购评标环节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企业诚信信息的管理。
五、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预算123.5万元。
六、绩效目标和指标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的发放,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推进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黄山市“智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项目概述
本次建设包括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全程数字可视化见证系统、5G+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2005年3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发改委等八部委、发改委令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
三、起止时间
2022年至2022年。
四、项目内容
1、通过建设代理机构管理系统,结合“互联网+”考核评价融合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发挥中心领导、中心工作人员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督监管作用,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措施,规范考评流程、进一步加强制度的管理,促使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更好的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2、通过数字见证系统的建设能够有效的帮助交易中心环节人力不足而引发随着事情累计过多造成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关键电子数据进行电子见证,一旦出现纠纷,“数字可视化见证系统”能够快速方便的帮助监察机关进行取证,在系统中可把各种电子交易见证证据授权导出,不仅大大提高取证效率,而且还减少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时间和费用。
3、通过建设5G+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依托互联网,利用5G技术、区块链、计算机技术、安全保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实现扩大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企业诚信信息、确保交易全过程公平、公正,充分利用各地现有资源,实现黄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流程规范、过程阳光、监督有效。
五、年度预算安排
财政拨款预算120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120万元。
六、绩效目标和指标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建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实现当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流程规范、过程阳光、监督有效。为了进一步扩大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企业诚信信息、确保交易全过程公平、公正,依托互联网,利用5G、区块链、计算机技术、安全保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工作规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共享交易中心各类资源,强化区域合作和协调,逐步推进开展当地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促进评标更加公平和客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