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10-00247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民福函〔2023〕1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4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安徽省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073户,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不少于313户,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新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不少于2条。

到2024年底,按计划完成社会适老化改造各项工作任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总任务数的85%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达到总任务数的85%以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年度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社会适老化改造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2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32,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年度目标任务。

二、推进措施

(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参照脱贫攻坚精准到户到人的工作思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和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等重点工作,分类摸清工作底数、建立清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协调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各地要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实效。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其中,基础类项目是改造和配置老年用品的基本内容,经评估符合改造条件的做到“应改尽改”,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基础类项目改造予以补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补助标准,省以上予以适当奖补,不足部分由各区县自行承担;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丰富本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具体改造项目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要有施工改造内容,不能简单配置适老用品。各地要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流程,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审核审批、制定方案、实施改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开展改造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案一档”。各地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政策衔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衔接,已经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三)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实施内容,践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遵循“易识别、易到达、无障碍、保安全”适老化改造原则,改造、完善小区配套设置、室外空间等。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区县要贯彻落实《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建城〔202029号)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DB34/T4249-202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规范申请加装电梯流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加装电梯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晓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各地要积极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按时完成年度新增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目标任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同步开展适老化无障碍建设,坚决避免后期重复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引导支持、多方有效参与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构建资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统筹用好省以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城市交通发展等资金,做好各类社会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鼓励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基金会等慈善公益组织积极募集资金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

(六)提升社会适老化改造质量。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严格质量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要选择专业机构全程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设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技术要求,要严把质量关,严格验收程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地残联要在认真做好底数摸排基础上,精准识别残疾人家庭改造需求,增强改造个性化和人性化水平,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最实用的项目进行改造,突出针对性和适用性,抓好改造过程监管,提高改造质量,切实满足残疾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牵头单位:市残联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资金使用,不断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资金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社会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机制。各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提请党委和政府研究,加强部门会商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民政部门要抓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同时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社会适老化改造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及时汇总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会适老化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统筹推进。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落实社会适老化改造资金保障,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工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抓好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实施工作。残联系统要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工作。红十字会、慈善协会要积极募集资金支持社会适老化工作。

    (三)加强绩效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增加分值权重,加强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以及执行进度总体较慢的市县通过绩效等因素适当扣减省以上补助资金,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予以一定资金激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社会适老化改造各项政策,组织动员村(居)通过印制明白纸、政策清单等形式加强对老年人家庭的政策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适老化各项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知晓度,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适老化改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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