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办理注意事项
卷烟零售户在办理延续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呢?让我们从各个环节来逐一分析吧。
一、延续发生的情形和延续申请的时间: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二、延续需提交的材料: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延续申请的方式和主体: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目前,我们安徽的卷烟零售户可以通过手机在“皖事通APP”或微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小程序里递交申请。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当地合理布局对延续的影响: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
五、关于不予延续的情况: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三)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四)不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五)经营场所不再与住所相独立的;(六)经营场所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申请延续时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七)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八)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九)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十)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十一)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六、延续时合并办理情形: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在受理同一个申请人的延续、变更、恢复营业、补办等申请时,可以合并办理。
七、延续时审批机关的审批的时效: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审批机关审批延续申请,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八、准予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九、准予延续后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形式: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准予延续申请的,如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审批机关可以在原烟草专卖许可证上加盖延续印章,也可以重新制作打印烟草专卖许可证。
十、办理延续申请不收费: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综上所述,许可证延续涉及的环节较多,持证户在审请延续时要仔细对照法律规定,即要保证守法经营避免出现不予延续的情形;也可以借助延续申请契机,完成字号名称、经营地址名称及破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的变更、补办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