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308-00206 信息分类: 管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歙县公租房分配程序

作者:住房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3-08-07 16:01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本次申请保障保障对象122户,房源57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则:

抽号时间、地点89830分到歙县房管中心四楼会议室(县政府边住建大楼)先抽序号,在抽序号时连点三次申请户名未抽序号的,不再抽序号,待已抽序号的申请户抽完房号后按先后签到顺序再直接抽房号。抽签人每次只能抽一签,多抽者为自动放弃。

、抽房号从序号抽取结束后开始。房号具体对应的楼、单元、层室号见附诚瑞江苑房源没有杂物间,抽中房源后不能再进行换房。抽中房源后如放弃则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实物分配。

、本次房号对应的房屋具体建筑面积已经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租金。

、抽到房号者请于821日至831日前(仅限工作日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年租金(约3500元左右,到期后请及时续缴)及水电、房租押金500元到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县汽车站隔壁县城市公交公司三楼,电话:6525610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租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

、公租房入住后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转租、出借公租房;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居住和不缴纳租金;③损毁、破坏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④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保障对象是否符合资格年审核一次(届时社区会通知,保障对象也可主动去社区申报,变更联系电话的一定要及时去社区报备),因经济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公租房的及时退租。退出公租房时核查公租房内水电、用品等设施,已损毁不能再次使用的,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钱款。

、申请人应亲自抽签,确实不能到场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受托人抽取(出具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          

、本次分配邀请县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

 

20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