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若干政策》
现将《黄山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现代农业扶持力度,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在助企纾困、推动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政策长时间未修订、产业扶持方向不够聚焦、资金使用碎片化以及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不足等现象,亟需修订完善。
(二)出台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皖农规〔2022〕28号);
2.《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六业千亿”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办〔2022〕7号);
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黄政办〔2022〕9号);
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2号);
5.《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23〕25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若干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业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市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上级考核或配套、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对区县激励等方面,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和科技装备支撑、产业融合发展、金融及风险保障5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支持条款。《若干政策》的出台,为充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并聚焦重点、精准帮扶提供政策支撑,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提高现代农业扶持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启动制定《若干政策》。在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借鉴省内合肥、芜湖等地做法,并于9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单位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建议;9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行文向各区县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10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研究,并于10月9日行文提请市政府审定,10月25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11月2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若干政策》经11月9日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修改完善后于11月16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政策出台后,将更好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上级考核要求和配套任务,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各项工作开展。同时,突出粮食安全和特色产业发展,坚持扶大扶强、聚焦聚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支持范围。明确政策支持的有关对象,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二部分为支持方式。明确政策支持的方式:扣除落实上级考核或配套、对区县激励资金以外,用于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的资金,采取股权投资、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执行。
第三部分为支持政策。坚持“聚焦化、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重点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和科技装备支撑、产业融合发展、金融及风险保障5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支持条款:
序号 |
兑现条件 |
政策服 务名称 |
政策支持标准 |
1 |
流转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0亩(含)以上的相关主体。 |
规模种粮主体奖补 |
当年新增面积100元/亩资金补贴。 |
2 |
全市重点区域油菜示范片内集中连片示范种植油菜且实收面积300亩(含)以上的相关主体。 |
油菜奖补 |
最高60元/亩资金补贴。 |
3 |
因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含)以上、省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
生猪产能调控补贴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临时救助补贴。 |
肉牛产业规模化养殖主体。 |
肉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
视情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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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三线三边”茶园开展“生态化、标准化、宜机化”园相改造提升建设,且面积100亩以上相对连片示范茶园基地。 |
“三化”茶园奖补 |
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奖补。 |
5 |
采取菊花与玉米、豆类等粮油作物套种、间作且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相关主体。 |
中药材生态种植集成与示范推广奖补 |
200元/亩资金补贴。 |
6 |
当年获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三品一标”种植基地。 |
“三品一标”种植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
当年通过省级核查的GAP中药材基地。 |
省级GAP中药材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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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当年新建成且已投产的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鳜鱼设施化养殖基地。 |
设施渔业奖补 |
给予设施设备投资总额的30%、最高10万元资金奖补。 |
8 |
首次成功创建的省级及以上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疫病净化或无疫小区的养殖场。 |
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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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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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疫病净化或无疫小区的养殖场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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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当年成功创建的省级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 |
省级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省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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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
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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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农作物品种(审定或登记)。 |
国家级植物新品种奖补 |
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
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 |
国家级畜禽(水产)新品种奖补 |
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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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省级以上种业保育繁等场(区、圃、基地)。 |
省级以上种业保育繁等场(区、圃、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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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新注册并取得省级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种业企业,落地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
种业企业招商引资奖补 |
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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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评定列入市级以上农机装备补短板研发任务清单的项目。 |
农机装备补短板研发奖补 |
每个给予科研资金30%、最高10万元研制资金补贴。 |
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发适用农机具的。 |
视情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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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建且达到建设要求的区域性农事服务综合体。 |
区域性农事服务综合体奖补 |
每个给予投资总额的20%、最高30万元资金奖补。 |
13 |
开展设施化饲料鳜养殖试点和技术攻关的企业(基地). |
设施化饲料鳜养殖试点和技术攻关奖补 |
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奖补。 |
14 |
当年评定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奖补 |
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 |
当年评定的省级数字农业工厂。 |
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奖补 |
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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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黄山茶产业大脑等农业互联网项目建设。 |
农业互联网项目建设奖补 |
视情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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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一年度已入库的规上绿色食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速达到规定要求的。 |
规上绿色食品加工企业产值上台阶奖补 |
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补。 |
16 |
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建设奖补 |
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奖补。 |
市级主办的农业展会活动或统一组织参加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
业务工作经费 |
专项资金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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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承办省、市级重要农事民俗活动(农民丰收节等)的各类主体。 |
农事民俗活动补助 |
视情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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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田园徽州”等绿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奖补 |
视情给予资金支持。 |
18 |
全市绿色食品产业基金。 |
业务工作经费 |
专项资金保障。 |
19 |
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 |
当年发生的实际贷款利息的50%、最高给予30万元贴息补助。 |
20 |
全市茶园绿色防控专项责任保险和农业补充性商业保险。 |
业务工作经费 |
专项资金保障。 |
第四部分为附则。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其中:当年度上级财政已安排符合上述政策条款的相关专项资金,市级原则上不再安排;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申报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六、创新举措
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的思路,采取股权投资、财政贴息、财政奖补方式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由“补”改“投”的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七、下步计划
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探索财政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路径,构建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政策体系。同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抓好政策条款实施及资金兑现工作。
八、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32021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