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开云解读《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
2023年9月26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黄政办〔2023〕19号)印发实施(以下简称《意见》),现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就《意见》解读如下。
解读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开云,政策咨询电话:0559-2521519,咨询机构: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问:请您介绍下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提出了根本遵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97号)指出,探索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为此,制定出台《意见》将有利于推动我市企业信用持续向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问:请您介绍下出台《意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制定“一篮子”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让信用能“兑换”真实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对经营主体参与信用合规建设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能够有力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诚信水平和主动合规能力,利于企业规避失信风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问:请您介绍下《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联合激励对象有关事项,包括申报信用合规企业的申报条件、认定条件及信用合规示范企业在有效期内撤销其认定资格的情形。第二部分明确了信用合规企业的认定程序,按照自愿申报、确定基本名单、主管部门商定、示范名单公示、评定命名授牌等环节实施。第三部分明确了9方面30项联合激励措施,主要包括从优行政审批、减少行政监管、实行金融激励、实行财政激励、实行税收激励、实行社保激励、实行质量激励、实行推荐激励、实行保护激励等方面激励措施。第四部分明确了推进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工作的保障措施。
问:请问《意见》有何亮点举措?
答:一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二是严格设定申报条件、认定条件及程序,确保政策实施的精确度、准确度。三是充分发挥正向激励措施作用,让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获得“红利”,推动“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
如有对《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21519(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