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市重点项目红灯预警约谈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黄山市重点项目红灯预警约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2023年9月6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区县发改委
黄山市重点项目红灯预警约谈机制
为全面打好有效投资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管行业必须管项目”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建立黄山市重点项目红灯预警约谈机制。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鲜明树立“项目为王、投资为上”工作导向,通过建立全市重点项目红灯预警约谈机制,重点围绕项目开工、纳统、竣工等节点,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支撑。
二、约谈人与约谈对象
1.约谈人: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
2.约谈对象:各区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
三、约谈情形
根据排定的市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依托黄山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市级重点项目实行“红黄灯”分类预警管理,作为约谈的工作依据。
1.赋灯管理。(1)对“未按期开、竣工”的项目,第一个月不亮灯预警,第二、三个月亮“黄灯”预警,第四个月亮“红灯”预警;(2)对“未及时入库纳统”的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从项目正式开工后次月开始计算,第一个月不亮灯预警,第二、三个月亮“黄灯”预警,第四个月亮“红灯”预警。房地产项目则在所有预警时间节点上顺延1个月;(3)落实重大项目分级分层定期会商调度、全市城乡建设推进调度、全市重大文旅项目专题调度等机制,在各类调度会上研定的项目事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对未在既定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的实行“黄灯”预警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还未完成的实行“红灯”预警。
2.审核把关。落实全市重点项目分片督导服务工作机制,发挥项目专员“一对一”包保作用。一是审核市级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情况的真实性,可采取对接业主单位、核查佐证资料、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真实性逐个把关审核;二是审核被“红黄灯”预警的项目,认真分析触发预警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尤其是被“红灯”预警的项目,在项目专员充分审核把关后,及时提请有关领导论证研定。
四、约谈主体
(一)项目首次亮红灯,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约谈有关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分管负责同志;
(二)项目连续2次亮红灯,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有关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三)项目连续3次亮红灯,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有关区县党委、黄山风景区党工委、黄山高新区党工委、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四)项目连续4次亮红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项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项目年度任务目标可行性。对确实无法继续实施需要退出的项目,按照“退一进一”原则进行增补。
(五)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其他约谈要求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时组织安排。
五、约谈程序
(一)报审。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提出约谈项目建议名单,拟定约谈方案,组织约谈。
(二)通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明确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方式和约谈地点。
(三)约谈。约谈对象主要汇报约谈项目触发红灯预警原因,就下步整改进行表态。主持约谈的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六、整改落实及结果运用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约谈事项全程跟踪问效,视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在年度考核总得分中实行扣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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