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报来《关于审查并批复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 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徽经开〔2021〕 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智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 和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审查,同意实施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二、 项目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G 智慧管理系统、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基础 设施工程三部分,其中:(1) 5 G 智慧管理系统: 配置硬件设备 及软件系统;(2) 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 占地面积103.66亩,总 建筑面积13.762万m² , 建设智能生产厂房、智能仓储区、科技 转化中心、后勤保障用房,配套附属用房、物流装卸场地、无人 值守智慧停车场、道路绿化等;(3) 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污 水管网智能改造1500m、 供水管网智能监测1080m, 新建排水渠 800m、 企业端雨水智能在线监控等,安装智慧路灯30盏,建设 总长3690m、 宽16-20m 的经七路(振兴路至纬三路至吕竭段)、纬三路(经六路至经八路段)、经八路(纬三路至滨河北路段)、滨河北路延伸段(滨河北路至经七路至上村公路)等,水毁道路修复5000m² , 改造长248m、 宽 1 5m 的循环园路口道路。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39685.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融资30000万元,其余自筹解决。
四、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五、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六、 本项目招标方式详见核定表。
七、在下一阶段,按照《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徽政办〔2019〕4号)和《徽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实 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徽政办〔2019〕21 号)有关规定要求,严控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核定。
八、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项目编码:2108-341004-04-01-272928
特此批复
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